嘉宾风采

让青春走近诗歌,让诗歌走进校园

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政府、人民文学出版社、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

《诗刊》、《星星》、《文学报》、《诗歌月刊》、《诗潮》等协办

共同主办第二届中华校园诗歌节

    首届中华校园诗歌在2005年5月12日至15日在诗仙李白的故里——中国科技城绵阳成功举办,在全国教育界、诗歌界、文化界产生了较大的影响。第二届中华校园诗歌节将于2007年7月13日至16日隆重召开。期间将举行1、中华校园诗歌狂欢夜;2、诗仙故里采风;3、诗歌论坛;4、诗歌广场活动;5、诗歌博览会;6、名师进名校·同诗人对话;7、科技城观光;8、荧屏谭诗;9、参赛作品颁奖晚会;10、诗歌之旅夏令营等十大系列活动。现面向国内外征集第二届中华校园诗歌节诗歌作品。
    一、 参赛者对象:凡用汉语创作的国内外在职大、中、小学教师,大、中学在校学生。
    二、作品要求:凡未在公开报刊发表的各类题材、各种风格、各种流派的新诗、散文诗作品均可应征。尤其欢迎反映民族和时代风貌、歌颂祖国和人民,反映真、善、美,抒发真情实感,弘扬民族精神的诗歌及诗论。每件参赛作品不超过150行,散文诗不超过1000字,新儿歌作品不超过50行(首、章数不限),诗论字数限10000字以内。
    三、组织形式:参赛者自由投稿。各院校校园文学(诗)社可集中推荐在校师生作品参赛。凡参与活动的文学社均可进入本届“中华校园十佳文学社团”候选范围。
    四、征稿时间:第二届中华校园诗歌节征稿自2006年3月起至2007年6月1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应征作品投寄:(1)网上投稿:“中华校园诗歌节网”www.zhxysgj.com投稿论坛;(2)北京朝内大街166号《中华文学选刊·少年写作》杂志社“第二届中华校园诗歌节征文办公室”(邮编:100705);(3)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东津大道33号“第二届中华校园诗歌节组委会办公室”(邮编:621000)。咨询电话:北京(010)65255349 四川(0816)2291085
    奖项设置:本届比赛按大学组、中学组、教师组、新儿歌组分别设奖。
    (1)中华校园年度桂冠诗人奖,共3名;(2)中华校园诗歌节作品奖(分大学组、中学组、教师组、新儿歌组,设一等奖4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28名、优秀奖100名);(3)中华校园诗论奖(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5名);(4)第二届中华校园诗歌节十佳文学(诗)社;(5)优秀组织奖(参加单位);(6)其它现场赛事。
    获得比赛前三名及桂冠诗人颁发奖金和证书。其它个人和集体颁发奖杯和证书。本届奖金总额为23.5万元,其中桂冠诗人奖金1万元。除颁发奖金、证书外,获奖单位和个人同时获得以下殊荣:(1)参加“第二届中华校园诗歌节”系列活动;(2)获赠《首届中华校园诗歌节获奖作品选》、《中华文学选刊·少年写作》和《剑南文学》校园专号一套;(3)协办单位赠送的精美礼品。
    五、大赛网络支持:新浪文化频道(待定)。
    六、注意事项: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及报名费,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中华校园诗歌节组委会

                                                             2007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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