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绵阳市委宣传部关于申报“绵阳市2021年文艺项目活动扶持”的通知
中共绵阳市委宣传部
关于申报“绵阳市2021年文艺项目活动扶持”的通 知
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各园区党工委党群部,市直宣传文化部门:
根据绵阳市人民政府《绵阳市优秀文艺作品和文艺创作扶持管理办法》(绵府办发〔2013〕61号)精神,现将做好“绵阳市2021年文艺项目活动扶持”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政府规划的文艺创作、理论研究与出版项目;
(二)社会组织或个人组织的特色和品牌文艺活动项目,包括具有较大影响的基层特色群众性文艺活动和协会组织的品牌文艺活动;
(三)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的重点文艺活动项目。
已经接受中央、省市扶持的文艺创作、理论研究与出版项目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二、申报时间
2021年6月1日前为项目申报期,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条件
(一)导向鲜明。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反映全面建设中国科技城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绵阳取得的辉煌成就,反映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的生动实践。
(二)形式新颖。项目富于创新,具有较高艺术水平和较大社会影响,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项目。
(三)效益显著。项目具有较大的传播范围,达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有机统一。
四、审定程序
(一)申报者按程序向初审单位申报;
(二)相关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报送至中共绵阳市委宣传部文化改革和产业科;
(三)中共绵阳市委宣传部组织专家组评定;
(四)媒体公示;
(五)市政府常务会审议批准。
五、工作要求
(一)资料齐全。申报单位需提供绵阳市2021年文艺项目扶持申报表一式5份,项目相关简介及实施方案一式5份,相关材料需同时提供电子文件。项目申报者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准确性、法规性负责。
(二)归口初审。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各园区党工委党群部负责组织本辖区项目的申报及初审;市文联负责各文艺家协会、市级机关单位、企业、大中小学、驻绵部队、中央及省驻绵企事业单位和科学城的项目申报及初审;市文广旅局负责市直文化、广电系统项目的申报及初审。
(三)周密组织。审核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项目初审,重点审核申报扶持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资料是否完整;初审单位根据初审情况撰写初审工作组织情况、申报项目情况、初审意见等内容,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1年6月10日前作为独立文件上报。
报送地址:中共绵阳市委宣传部文化改革和产业科,联系人:毛子洪,联系电话:2537386。
中共绵阳市委宣传部
2021年4月16日